發布者:青島品牌設計
時間:2022.04.09
來源:青島品牌設計
1、品牌設計與地理名稱有關
以地域名稱作為商標設計,只能說明商品的產地,并不能讓消費者識別商品生產者,而且容易造成產地混亂。由于各國品牌設計法均認為地理名稱缺乏顯著特征,且地理名稱屬于共有性質,因此不應將商標設計注冊為獨占性質,如青島牌啤酒、中華牌香煙等在國外注冊就會遇到類似的情況。
2、不適合用數字做品牌設計
在許多國家,數碼產品的品牌設計都被認為缺乏特色,數碼產品是全人類共同的東西,而不是說你設計出來了,就是你的,所以有的元素是不可以使用的。作為設計公司,作為設計師,平時在為出口商品設計品牌的時候,能夠不使用數字就盡量的不使用。
3、在品牌設計中使用外國文字要不帶姓氏含義
一些國家的品牌設計法規規定,使用姓氏名稱作為品牌設計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在我們國家,有些品牌設計中,附帶的英文不能夠是外國人的姓氏,這個是我們在設計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的問題。
4、品牌設計的文字、圖形、顏色等應避免有不良含義
因為各國都有這些特殊的禁忌,所以要求品牌設計公司在設計出口商品的品牌的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可以隨心所欲的機型設計,而是要做到避其所忌。同時還要注意要進行獨特的品牌設計,只有這樣才可以做到讓我們的企業品牌得以在數以萬計的品牌競爭中被消費者所看到,所注意到。關于標識設計,似乎已經形成了一個國際準則,即在選擇標識的文字、圖形和顏色的時候,不可以使用任何消費者忌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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